為保證實驗室教學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發展,創造良好工作與學習環境,促進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研究生綜合素質,制定本管理制度。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研究生,除遵守學校有關文件要求外,應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是科研的重要基地,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研究生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樹立嚴謹求實,積極向上的作風,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和肅靜。
二、研究生需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到實驗室學習工作,因事因病不到者需請假,請假按照學校的研究生請假制度執行。
三、財務制度
(1)申請用實驗室公共經費購買辦公用品、小型工具等,需指導教師簽字,提交實驗室辦公室統籌安排,批準后方可辦理購買手續。
(2)購買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單需指導教師驗收后報實驗室辦公室辦理報銷。
四、衛生與安全制度
(1)實驗室公共衛生(走道、會議室、廁所)由物業負責清理。
(2)實驗室和自修室由該室研究生安排值日人員負責。
(3)嚴禁吸煙、隨地吐痰、扔雜物,垃圾及時清除,保持衛生清潔。
(4)自行車、電動車等按指定位置擺放,嚴禁進入實驗大樓。
(5)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
(6)在非上班時間,離開實驗室前要關掉各個水、電開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可疑人員和火情、水情、異味等需及時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
五、設備與儀器管理
(1)使用設備與儀器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或導師批準,嚴格遵守設備設備規程。
(2)研究生應經嚴格的培訓后方可使用實驗室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不得私自帶領、準許非本實驗室人員使用實驗室用品和設備,違者終止其所有實驗并根據情況給予處理。
(4)使用者必須維護好設備與儀器。使用過程中發現儀器設備有故障,立即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或指導教師,不得私自拆卸或調換。
(5)設備與儀器使用完后,按規定維護、歸還儀器設備,經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儀器設備完好狀態。
(6)使用設備與儀器必須按照操作程序進行,因使用不規范造成儀器損壞或安全事故者,當事人須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六、技術資料管理
(1)研究生應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實驗,做好實驗記錄(實驗記錄本由實驗室提供),記錄本在離校前交導師或實驗室。
(2)研究生在讀期間涉及的實驗室的技術資料(包括文檔、圖紙、軟件、電子文檔)和技術信息,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布,由此所引起的問題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研究生在讀期間的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歸西安交通大學。研究生離開實驗室兩年內不得泄露實驗室的技術秘密。其以在讀期間的實驗結果和相關成果為基礎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需署名西安交通大學。
(4)研究生發表與實驗室學習工作有關的論文,其署名、投寄期刊、定稿等需經指導老師審查同意。申請專利須經導師批審。
(5)研究生畢業離校應整理相關的實驗數據、資料、照片及所使用或負責的設備,提交實驗室管理人員或指導教師。
七、日常管理
(1)嚴禁在實驗室學習工作時間內聊天、發布信息、查閱與學習工作無關的信息;嚴禁在實驗室學習工作時間內用實驗室計算機播放無關的影視;嚴禁使用實驗室計算機打游戲。學生應保持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2)實驗室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負責對實驗室衛生、安全及其他進行巡查,發現有違規行為者,實驗室公告批評。情節嚴重者,實驗室提出,經有關部門討論決定,終止其研究生學習培養。